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之需

新一轮医改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清晰地提出了“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强调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扩大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和服务的覆盖面,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一核心理念的提出,顺应了人民的心愿,把握了发展的潮流,释放出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信号,进一步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致力于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民的执政路向。

如果说医改是世界性难题,那么,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就是一项性质特殊的公共服务。要将其在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实现长效供给,考验着政府的经济承受能力、制度创新能力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气。

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医改是一个重要突破口。建立人人享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不但是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准确定位,也是民生之需。新一轮医改实施三年来,通过增加投入和建新机制结合的办法,改善了基层薄弱环节,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2011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7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了30%左右;数亿人开始受益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便利性得到较大改善。这表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一公共产品已开始为全民享有。

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必须明确政府的主导地位和投入责任。医改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也是一项责任工程,“十二五”医改规划首次明确了政府办医的责任,要求形成职责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这就是:地方政府承担主要的医疗卫生投入责任,中央政府要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各级政府要按照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的要求,有效减轻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同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力量,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筹资投入机制、补偿机制、医保政策和价格体系。要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支出和公共卫生支出,并纳入财政预算。政府卫生投入要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非基本医疗则主要交给社会去办,适应患者多层次的医疗需求。这不仅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卫生事业,也有利于政府集中精力保基本,继续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必须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服务模式,使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公益性质。基本医疗服务应该是安全、廉价、方便、可及的,是群众能够承受得起的。“十二五”医改规划明确提出,要“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纠正公立医院过度市场化的“功利”倾向,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追求利润最大化,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既要依靠增加投入,更要依靠体制机制创新。

全民基本医保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要在制度性、机制性、综合性问题上加强研究,推动改革。应制定科学的区域规划,统一规划布局医疗卫生资源,解决医疗资源分布失衡问题。同时加快建立规范严格的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要继续提高政府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要研究探索特大疾病患者以及无负担能力患者费用保障机制,从制度上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要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即时结算,完善医保关系转移结算政策,推进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要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筑牢医疗保障底线。

医改本身不是目的。医改只有一个指向,就是人民的利益,让人民不仅成为改革的推动者,而且成为改革发展成果的拥有者、享有者。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后,必将催生人民群众“共富”新希望,开创全体人民共建、共享、共富的发展新格局。